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深圳市东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建立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房补组成的动态激励薪酬分配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深圳市东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按劳分配原则,在公司内建立起员工个人劳动报酬与个人和所在单位(部门)工作业绩、公司效益相联系的动态激机励分配机制
第三条基本原则:1
业绩至上、效益至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个人劳动报酬与公司整体效益挂钩的原则
全面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以岗定薪级”、“岗变薪级变”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依据集团批复的工资总额,以国家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
第五条薪酬结构由月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各项福利待遇等组成
第六条薪酬体系的确定
主要是参考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行业工资水平,兼顾公司薪酬体系的历史,基本依据为:1
各地政府部门出台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
同行业企业在当地的实际工资水平;3
集团的薪酬体系及公司现行薪酬水平;4
其他可参照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的日工资标准按月标准工资除以国家法定工作时间21
第二章有关概念的定义第八条本办法采用概念定义:1.月标准工资是根据公司工资标准表,依员工的岗位(职务)对应工资等级、档次的工资
它由岗位工资、考核工资等部分组成:①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相对固定,不参与工资总额的浮动,占月标准工资的70%
考核工资:指与公司、部门当月业绩、效益挂钩,并根据考核成绩进行分配,占月标准工资的30%
2.加班工资:指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上班所发放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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