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数学是研究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是科学和技术的基础,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学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具备必需的相关技能与能力,为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课程教学目标1
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使学生进一步学习并掌握职业岗位和生活中所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
培养学生的计算技能、计算工具使用技能和数据处理技能,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和数学思维能力
引导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实践意识、创新意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提高学生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
三、教学内容结构本课程的教学内容由基础模块构成
基础模块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性内容和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基础模块分上下两册,分两学年学习,每学年128课时
四、教学内容与要求(一)本大纲教学要求用语的表述1
认知要求(分为三个层次)了解:初步知道知识的含义及其简单应用
理解:懂得知识的概念和规律(定义、定理、法则等)以及与其他相关知识的联系
掌握:能够应用知识的概念、定义、定理、法则去解决一些问题
技能与能力培养要求(分为三项技能与四项能力)计算技能:根据法则、公式,或按照一定的操作步骤,正确地进行运算求解
计算工具使用技能:正确使用科学型计算器及常用的数学工具软件
数据处理技能:按要求对数据(数据表格)进行处理并提取有关信息
观察能力:根据数据趋势,数量关系或图形、图示,描述其规律
空间想象能力:依据文字、语言描述,或较简单的几何体及其组合,想象相应的空间图形;能够在基本图形中找出基本元素及其位置关系,或根据条件画出图形
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能对工作和生活中的简单数学相关问题,作出分析并运用适当的数学方法予以解决
数学思维能力:依据所学的数学知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