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管理工作手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技进步管理工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的科研与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合理化建议等科技进步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局科技部:企业科技进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企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技进步工作计划的编制及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对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和重大合理化建议的立项审查、实施过程检查考核和成果的评估或鉴定,为基层单位推荐科技成果,并收集提供技术资料,组织解决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或管理问题
第四条局属公司(区域公司)科技部:主要负责本单位年度科技进步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编写技术开发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审定工程项目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计划和较重大合理化建议,编制重点推广项目的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科技项目实施中的人、财、物等,组织解决科技进步工作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技术开发项目、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合理化建议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等的实施完成、资料数据积累和整理、成果总结和效益认证工作
第三章科研与技术开发管理第六条立项(一)在确定研究或开发某一项目前,研究或开发单位必须进行调研论证工作,并向局科技部提交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可行性报告一份,由科技部组织进行项目的立项审查
(二)项目研究或开发的可行性报告包括如下内容:a
立项依据:包括项目研究或开发的目的和意义,本项目的工作基础,国内外状况、水平及发展趋势等;b
实施方案:包括主要试验研究或开发内容,解决的关键技术,采用的研究或开发方案,主要参加单位及分工,计划进度等;c
预期目的:包括成果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d
研究或开发条件:包括拟投入的人员、主要设备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