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代理人制度(RAR)–品質控制計劃(QCP)所有管制代理人從已知托運人(KC)付運於客機的貨物中,隨機抽取百分之0
5(按重量計算)的貨物,於客機離港前進行X光保安檢查於香港空運貨站有限公司(Hactl)或亞洲空運中心有限公司(AAT)進行X光保安檢查此項規定將於2004年3月1日(星期一)起生效QCP運作程序撮要(最後版本)1
1)貨運站之X光保安檢查服務有關貨運站(即Hactl及AAT)之X光保安檢查服務及收費詳情請於HAFFA網頁下載(請在HAFFA主頁點擊“ReferenceSites”,選擇“RAR/QCPCorner”並參閱第7及第10項文件)
2)已知預裝貨物的對應體積重量依據ULD技術手冊,航空公司貨運聯絡小組(CLG)制定了ULD最常用的預裝貨物對應體積重量的計算方式
詳請請參閱HAFFA網頁“RAR/QCPCorner”第2項文件
3)以「散貨形式」遞交預裝貨物為避免貨運站對預裝的已知貨物進行拆卸或再裝板時可能帶出的法律責任問題,經詳細商討後,現確定管制代理人可以「散貨形式」遞交其預裝貨物
處理程序請參閱貨運站的通告(HAFFA網頁“RAR/QCPCorner”第7及第10項文件)及航空公司貨運聯絡小組(CLG)的最佳運作指引0009(請參閱HAFFA網頁“RAR/QCPCorner”第13項文件)
管制代理人必須於主空運提單(MAWB)“HandlingInformation”一欄內填妥下列聲明,以便航空公司/貨運站識別你所遞交的預裝貨物(以散貨形式)是需要作X光保安檢查
請留意:在主空運提單的“HandlingInformation”一欄需填上"RAQCPasperBPCLG/009/182–在此處填上下列其中一個代碼*"備註:管制代理人需在網底部份*填上下列其中一個代碼-LD3-LD9(88N)-LD9(96N)-Q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