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拟订人:许然审核人:曹烨批准人:洪明晃拟订日期:2014-11-20审核日期:2014-11-20批准日期:2014-11-25版本号:10公布日期:2014-11-25生效日期:2014-11-25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的临床、药理和/或其他药效学方面的作用、不良反应和/或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ICHGCP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经验,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步骤一:立项准备1
1.申办者/CRO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参照如下人员组成组建研究团队:⑴临床医师;⑵病区护士;(3)研究护士;(4)药物管理人员;(5)药代研究人员(如必要);(6)相关科室人员(如必要)
3.研究人员的资质:⑴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GCP培训并获取证书;⑵临床医务人员必须为本院在职在岗人员
4.如需机构派出研究护士的项目,请递交《研究护士申请》(附件6)
5.若本中心为组长单位,申办方/CRO协助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机构应派人参议;若为参加单位,PI等研究人员参加研究者会议
6.申办者/CRO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由监查员交机构办公室秘书(电话020-87343565)进行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步骤二:立项审核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
(具体事项可参考《立项审核的SOP》)
步骤三:伦理审核3
1申办者按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评
2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步骤四:合同审核4
1申办者/CRO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