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4页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履行监管与股东权益保护李晓红,蔡奕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大股东承诺/民事赔偿/公司监管内容提要:股改后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的履行关系到流通股股东的切身利益
本文在股改承诺法律界定的基础上,对非流通股股东可能违反承诺的情形作了预测,并对具体违反承诺情形的认定和法律责任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构建我国违反股改承诺司法索赔机制的政策建议
在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中,非流通股股东为了促进股改方案的通过,除支付对价之外,还向流通股股东作了大量不同类型的承诺
这些承诺构成了流通股股东对股票价格和公司业绩的某种预期,承诺的履行与否和履行效果,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休戚相关
因此,加强对股改承诺的履行监管,惩戒和制裁违反股改承诺的行为,对保护后股改时期流通股股东的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股改承诺的法律界定承诺(commitment)在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中有三种涵义:(1)在协议中许诺将来完成某事,尤其是承担金融上的义务;(2)将权利让渡或信托给某人;第2页共24页第1页共2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4页(3)表达道义上的支持或许诺,如国际金融实践中常见的承诺函(commitmentletter)
我国法律与实践中的承诺也有多种形式,既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如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要约、承诺),也有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如非法承诺和各种各样的意向承诺),还有效力不确定的承诺(如超越承诺有效期的承诺、越权承诺等等)
那么,在林林总总、眼花缭乱的承诺中,股改承诺的法律性质究竟为何
理论与实务界对此问题也认识不一,概括起来,有以[i]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该种观点认为,股改承诺非但没有“承诺”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