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職業性聽力損傷診斷標準前言本標準的第6.1條為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標準GBl6152─1996與本標準不一致的,以本標準為準。在職業活動中,受噪音影響而引起聽力損傷是工業化社會較突出的職業危害。為了保護勞動者健康,有效防止噪音危害,特制定本標準。本標準的附錄A是規范性附錄,附錄B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並歸口。本標準由北京市耳鼻嚥喉科研究所負責起草。參加起草的單位有上海市勞動衛生職業病研究所、四川大學附屬職業病防治院、北京醫院。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負責解釋。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職業性聽力損傷診斷標準職業性噪聲聾是人們在工作過程中,由於長期接觸噪聲而發生的一種進行性的感音性聽覺損傷。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聽力損傷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適用於接觸職業噪聲所致的各種程度聽力下降的診斷及處理。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GB4854校準純音聽力計用的標準零級GB7341聽力計GB7582聲學耳科正常人的氣導聽閾與年齡和性別的關系GB7583聲學純音氣導聽閾測定聽力保護用GB/T16180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3診斷原則根據明確的職業噪聲接觸史,有自覺的聽力損失或耳鳴的癥狀,純音測聽為感音性聾,結合動態觀察資料,現場衛生學調查,並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聽力損失,即可診斷。4正常聽力范圍與觀察對象4.1聽力正常范圍≦各頻率聽力損失均25dB,按附錄B的B.1在Nl、N2區。4.2觀察對象第3页共10页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0页≦各頻率聽力損失均25dB,按附錄B的B1章判定聽力損失在I~IV區(級)。在I~IV區(級)范圍內者,均屬觀察對象。而聽力損失達V級者,再按附錄B的B2章計算雙耳平均聽閾後,尚無聽力損傷者。a)I級:N1+Ab)Ⅱ級;N1+B或D+Ac)Ⅲ級:N1+C或D+Bd)Ⅳ級:D+Ce)V級:E+B或E+C5聽力損傷分級a)任一耳聽力損失達V級者,按附錄B的B2章計算雙耳平均聽閾,評定聽力損傷及噪聲聾。b)凡高頻(3000,4000,6000HZ)≧任一頻率聽力下降30dB,可按附錄B的B2章直接計算雙耳平均聽閾,評定聽力損傷。5.1輕度聽力損傷26~40dB5.2中度聽力損傷41~55dB5.3重度聽力損傷56~70dB5.4噪聲聾71~90dB6處理原則6.1治療原則6.1.1觀察對象、聽力損傷及噪聲聾者,應加強個人聽力防護。其他癥狀者可進行對癥治療。6.1.2聽力損傷者聽力下降56dB以上,應配戴助聽器。6.2其他處理6.2.1對觀察對象和輕度聽力損傷者,應加強防護措施,一般不需要調離噪聲作業環境。對中度聽力損傷者,可考慮安排對聽力要求不高的工作,對重度聽力損傷及噪聲聾者應調離噪聲環境。第4页共10页第3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0页6.2.2對噪聲敏感者(Ⅲ即在噪聲環境下作業一年內,聽力損失觀察對象達級及Ⅲ級以上者)應該考慮調離噪聲作業環境。7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第5页共10页第4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10页附錄A(資料性附錄)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A.1職業性噪聲聾的聽力評定以純音測聽的氣導結果為依據,純音測聽結果為感音性聽力損失。A.2鑒於職業性噪聲聽力損失有暫時性閾移,故應將受試者脫離噪聲環境後12~48h作為測定聽力的篩選時間。若篩選測聽所得的結果已達聽力損傷及噪聲聾水平者,應進行復查,復查時間定為脫離噪聲環境後一周。測試人員應經過專門培訓合格。A.3純音氣導閾的年齡修正值:確定職業性噪聲聾時,應考慮年齡因素,按GB7582耳科正常人(18~70歲)聽閾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