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心综合工程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机场线项目管理处二零零五年六月目录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编制与审批[第三章]计划执行与控制[第四章]附件[第一章]总则2[第一条]工程计划是实现项目工程总策划目标的实施性安排,为了加强三中心综合计划管理,使工程计划的编审、执行、检查、调整等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充分发挥工程计划在工程建设中的指导作用,确保施工进度工程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综合计划管理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计划包括工程计划按所跨时间区段的不同可以分为总体、年、季、月和周计划和周计划
元月份计划的起止时间为元月一日至元月25日,12月份计划的起止时间为11月26日至12月31日,其余各月计划的起止时间均为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
[第二章]各单位(部门)计划编制与审批管理职责[第三章]第一章[第三条]编制依据机场线工程总体目标(里程碑时间)及各阶段形象进度要求,即2007年6月30日洞通,2007年11月30日轨通,2007年12月30日电通,2008年4月1日通车试运行
[第四条]承包商职责依据合同总体要求,按照项目中心整体筹划,编制总体目标编制及各阶段综合计划,并负责计划的执行、检查和调整
第一条监理单位职责3审核承包商编制的综合计划,监督、检查、反馈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中心相关部门的职责中心前期部、设计管理部、设备部、工程部、安质部、风险监测部等部门在不同阶段,按照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展,配合计划调度室汇总并提供与综合计划有关的关键节点计划、专项计划、重大事件、重要工程信息、工程形象进度、需专题调度的问题等资料
第三条项目管理中心计划调度室职责负责与公司综合计划部的接口工作;负责与中心其他部门有关综合计划的接口工作;汇总、平衡全线各标段综合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评价,;制定月度进度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