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关于2009年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督查总结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省卫生厅《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卫监〔2009〕69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卫监1号行动(元旦春节期间卫生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卫〔2009〕172号)文件精神,省卫生厅组成4个督查组于2010年1月26日—2月1日分别对XX市、XX市、XX市、XX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法,了解4个市2009年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现将督查情况小结如下:一、主要做法与成绩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4个市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均及时转发了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和省卫生厅《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卫监〔2009〕69号)文件,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局卫生监督科、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日常开展。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安排。XX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于2009年7月底印发了《XX市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09〕83号),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为载体,深化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第1页共6页管理工作,全力打造XX市公共场所卫生“品牌”单位和“亮点”行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XX市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打开新的局面。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对未取得卫生信誉度等级c级以下的公共场所单位,即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未取得卫生信誉度等级b级以下的住宿业,旅游部门不得评为星级和涉外饭店,接待部门不安排市级以上会议和重大接待任务。XX市卫生局、旅游局,在卫生部、省卫生厅文件下发后即联合行动,于2009年7月7日共同签发了《关于在我市推行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成立了住宿业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考评小组,由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机构有关领导任考评组正副组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业人员为成员。严格按照“一套人马、一个标准、集体一致决定、一次性评定”原则,现场“公开、公平、公正”对参评单位分批进行正式评定等级,并予以公告。2、开展培训,统一标准。为规范完成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培育激励机制,调动公共场所经营者的积极性,争取其配合,4个市卫生行政部门于2009年7月—8月,分别举办了公共场所业主培训班,在培训班上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知识问答宣传材料、量化评分表,带领业主学习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省卫生厅《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卫监〔2009〕69号)文件和当地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XX市从2009年8月中旬开始向16家市直住宿业单位发放告知书,并对全市住宿业业主进行专门培训,让其了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实施形式和要求,通过专项培训让业主知道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其自身所获得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对其日常经营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通过培训树立起住宿业业主人人争先的意识。第2页共6页为做到量化评分定级工作统一尺度,确保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公平、公正,4个市卫生行政部门还举办了多期卫生监督员培训班,通过培训让卫生监督员熟练掌握住宿业卫生标准、规范、量化评分的意义,以及公共场所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