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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云教基[2009]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全面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立足我省实际,大力推进教育创新,落实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具有我省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构建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发展为目的,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积极稳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
坚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形成“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州(市)县组织、学校实施”的新课程实验工作格局
在全省整体推进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新课程实验,争取三年达到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目标
二、课程结构与设置(三)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请浏览后下载,资料供参考,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
学校每学年都要开设各学习领域的课程,保证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的学习领域都能获得相应学分
每一学习领域由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设置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艺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每个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
学校要开足必修课程模块,积极创造条件,多开设选修课程模块,逐年达到国家课程要求
(四)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