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A章结构性产品前言15A.01本章载列结构性产品在本交易所上市必须符合的规定。这些产品可以第七章所载的上市方式(如适用)上市。结构性产品的发行人必须为这些产品提供流通量。因此,结构性产品上市时并无规定其持有人要足够地分散。15A.02本章的规定并非涵盖一切情况。仅仅符合有关条件不一定保证发行人、担保人、某一结构性产品所涉及的证券或资产、又或发行某种类结构性产品的适合程度,而本交易所保留绝对酌情决定权接纳或拒绝上市申请。本交易所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可增订附加的规定,使有关上市申请必须符合一些特定条件,或准许豁免或修订本章的规定。15A.03拟成为发行人者应尽早咨询本交易所,就本身及其担保人的适合程度寻求保密指引。已获批准的发行人亦应尽早咨询本交易所,就拟发行的结构性产品是否适合上市寻求保密指引。15A.04就上市委员会已批准的发行人(如属担保发行,则亦包括担保人)而言,上市委员会已将审批其发行的结构性产品的上市申请的权力,转授予上市科执行总监。结构性产品15A.05结构性产品给予产品持有人于另一资产(「相关资产」)的经济、法律或其它权益,因此其价值要视乎相关资产的价格或价值。这些产品的特点包括(但不限于):(1)相关资产可以是证券、指数、货币、商品或其它资产又或这些资产的组合。倘若相关资产是两只或以上的证券、指数、货币或其它资产,有关产品一般称「一篮子产品」;第2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3页(2)有关产品或可让投资者以预定价或按预定程序计算出来的价格购入相关资产;以预定价或按预定程序计算出来的价格出售相关资产;收取按相关资产价格或价值计算的现金款项;又或给予持有人其它涉及相关资产价格或价值的利益;(3)为计算支付予产品持有人的现金款项,在产品最后届满或到期日期前,其相关资产或会作一次或多次的估值。每次作估值的时间,《上市规则》中概称为中期「估价日」。在中期估价日计算出来的现金款项,可在进行估值后分派予持有人,又或连同在其它估价日(包括最后估价日)计算的现金款项一起滚存累计,直至最后到期日之后才派予持有人;(4)有关产品可以是美式(可在到期日前行使)、欧式(只能在产品到期日当天行使)又或其它由本交易所不时批准的形式;(5)有关产品可以是有抵押或非抵押。如属有抵押产品,其发行人拥有有抵押产品的所有指定证券或其它与有抵押产品有关的资产,并将该等证券或资产以押记方式授予一名独立受托人,由该名受托人代表产品持有人的利益行事。如属非抵押产品,其发行人以「相关证券或资产押记」以外的方式担保其责任。非抵押产品一般由财务机构发行,以对冲策略担保发行人在非抵押产品有效期内的责任;(6)有关产品可能需要投资者在产品的有效期内作一次或多次付款,以购入相关证券或资产;(7)有关产品或会订明,在结构性产品的有效期内,投资者可收取相等于相关资产股息(或其它分派)的款项;(8)有关产品可能有或可能没有资本保障(即发行人保证在产品到期时向投资者支付当初产品认购价的全部或若干部分);(9)投资者的回报或设上限,亦可能定有「执行」(knockin)或「取消」(knockout)特点。第3页共43页第2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3页可在本交易所上市的结构性产品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衍生权证及股票挂钩票据,下文将分别加以讨论。15A.06衍生权证给予其持有人(「权证持有人」(warrantholders))权利(而非责任),在预定的行使期间或预定的日期:-(1)按预定的行使价或协议价向发行人购买下述证券或资产(有关衍生权证称为「衍生认购权证」(derivativecallwarrant))或出售下述证券或资产(有关衍生权证称为「衍生认沽权证」(derivativeputwarrant)):-(a)由公司所发行特定数目的证券(或收取参考有关证券价值计算的现金);或(b)任何资产(或收取参考有关资产价值计算的现金);或(2)向发行人收取相等于下列超出数额(如有)的现金:-(a)如属衍生认购权证,有关证券或资产的指数(或其它指数)于行使衍生权证当日的价值超逾行使价或协定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