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A章结构性产品前言15A
01本章载列结构性产品在本交易所上市必须符合的规定
这些产品可以第七章所载的上市方式(如适用)上市
结构性产品的发行人必须为这些产品提供流通量
因此,结构性产品上市时并无规定其持有人要足够地分散
02本章的规定并非涵盖一切情况
仅仅符合有关条件不一定保证发行人、担保人、某一结构性产品所涉及的证券或资产、又或发行某种类结构性产品的适合程度,而本交易所保留绝对酌情决定权接纳或拒绝上市申请
本交易所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可增订附加的规定,使有关上市申请必须符合一些特定条件,或准许豁免或修订本章的规定
03拟成为发行人者应尽早咨询本交易所,就本身及其担保人的适合程度寻求保密指引
已获批准的发行人亦应尽早咨询本交易所,就拟发行的结构性产品是否适合上市寻求保密指引
04就上市委员会已批准的发行人(如属担保发行,则亦包括担保人)而言,上市委员会已将审批其发行的结构性产品的上市申请的权力,转授予上市科执行总监
结构性产品15A
05结构性产品给予产品持有人于另一资产(「相关资产」)的经济、法律或其它权益,因此其价值要视乎相关资产的价格或价值
这些产品的特点包括(但不限于):(1)相关资产可以是证券、指数、货币、商品或其它资产又或这些资产的组合
倘若相关资产是两只或以上的证券、指数、货币或其它资产,有关产品一般称「一篮子产品」;第2页共4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3页(2)有关产品或可让投资者以预定价或按预定程序计算出来的价格购入相关资产;以预定价或按预定程序计算出来的价格出售相关资产;收取按相关资产价格或价值计算的现金款项;又或给予持有人其它涉及相关资产价格或价值的利益;(3)为计算支付予产品持有人的现金款项,在产品最后届满或到期日期前,其相关资产或会作一次或多次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