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论当前企业年金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课题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从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实施需要设立规范的年金受托人等多个参与主体,涉及到多个当事人、中介机构、监管机构,从而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对企业年金完善的监管需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多个监管机构相互协调,以提高对企业年金整体的监管效率
一、我国企业年金监管的历史发展与现状1.我国企业年金监管的历史发展企业年金,在我国是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而来的
西方国家的“私人退休计划”或“雇主承办的退休计划”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但在我国企业年金才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
最早关于企业年金相关的规定的提出是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第一次指明了“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
1994年的《劳动法》中则规定了“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从而将企业年金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1995年12月劳动部颁发了《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本条件、筹资渠道投资运营、待遇支付、经办机构等作了原则性规定,首次从总体上确定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制度框架
该意见的出台大大促进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的发展
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法)则表明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制度正式转为企业年金制度,对企业年金制度运行框架、操作环节、监管细节等各方面都做出详尽规定,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第2页共11页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