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论法院审判管理组织的合理设置随着中国经济的飞跃式发展,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市场规则的不完备,利益冲突的加大和社会防范解决机制的滞后,使得大量诉讼涌向法院。这一方面,对于缺乏法治和诉讼传统的中国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另一方面,由于司法资源的严重稀缺,司法公正与效率将受到严峻的挑战。面对困境,当法学界在研究传统的法律制度并力图对其加以科学化的整合与创制的时候,实务界更多地注意到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他们关注的是如何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充分运用审判管理手段,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以寻找公正和效率的最佳结合点,以最经济的司法成本获取最大的司法效益。审判管理是指人民法院运用计划、组织、指挥和制约等方法,协调并控制审判工作的流程,规范并监督审判组织的行为,以保证审判工作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公开、公正、高效、有序地运行。审判管理的目的在于寻求一种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能够促进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途径。可见,审判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审判权的规范运作,而且直接关系到司法所追求的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的实现。然而,目前法学界还普遍存在这样的认识:对案件审判活动进行管理,即审判管理本身是违背现代司法理念的。因为现代司法理念的核心之一是司法独立,除非法律(包括法官职业纪律)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必受到其他任何约束,而审判管理必将影响法官的独立审判。笔者认为,此种认识未必合理。现代司法理念的众多核心要素中应当以司法公正为第一要素。法官独立审判的要旨在于避免不正当的干扰以追求审判公正。“司法独立并不是说要让法官的权力更大,而是说要尽量减少那些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对法官办案的影响。”审判管理显然不应等同于“不正当的干扰”。因此,在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法院通过加强审判管理来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是必要而且可行的。审判管理能促进司法公正。现代诉讼中,诉讼当事人对于在诉讼中受到公平对待寄予了更高的期望,他们更加重视诉讼过程的公正性以及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的中立性。因此,对于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的程序化控制,已逐渐成为法院权威和裁判公信力的重要保障。而审判管理正是这样一种符合审判规律,确保司法公正的机制。通过系统化的管理,使案件从立案时就进入了有序运作的轨道,大大增强了案件审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减少了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各种不正当因素的发生几率,对法院司法权行使的正当化大有裨益。审判管理能提高审判效率。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当事人纠纷的无限性之间始终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在社会纠纷不可能呈现逆向性下降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合理分配有限的司法资源,才能加快司法权运作的节奏。司法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在个案中表现为诉讼成本的降低。这种诉讼成本不仅包括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包括作为中立裁判者的法院的诉讼成本。因此,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是对法院行使司法权的必然要求。在司法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降低诉讼成本的唯一手段就是科学的审判管理。管理的基础在于有一个制度化体系,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管理体系才能发挥其最大的效能,审判管理亦是如此。法院行使司法权的过程,必然是一个按照严格的程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序制度运行的过程,这种程序制度作为一个管理系统,在科学化运作的情况下,从而能发挥规模效应,提高审判效率。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法院应通过增强审判管理能力来提高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水平。“如果不强化审判管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很难实现。”然而,笔者发现,目前对审判管理改革的理论探讨,集中于对程序运作的理论思考和审判质量的原则性关注,而少见对审判管理的运作执行主体即审判管理组织的单独设置问题的系统论述。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性的审判组织,其内部构造甚至包括一些与其审判职能并不直接相关的部分,但其构建的合理性程度也会对法院的审判职能产生制度性的或非制度性的影响,甚至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