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课背景(一)出版实际工作的要求策划、发行、印务等环节的需要
(二)新闻出版署对出版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要求1、出版职业资格考试背景介绍2001年8月,国家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在全国出版行业,正式建立任职资格考试制度
《文件》规定:凡出版单位原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5年内通过全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未通过相应考试的人员,将被出版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图书、期刊、音像等出版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中级以上资格者,不能担任责任编辑;新进出版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国出版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和相关岗位技能培训,合格者方可从事出版工作
2、全国出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者条件初级资格考试:(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已按规定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中级资格考试:(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已按规定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7)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3、出版职业资格考试等级、科目全国出版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中级两个等级
初、中级各设两个考试科目,即《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两科目考试只有在当年同时考试合格,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职业资格证书》,否则第二年须继续考两科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内容包括出版物和出版业、出版历史知识、出版行政管理、出版社经营管理、出版物的成本与定价、著作权与著作权贸易、出版编辑应用文写作共七章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内容包括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