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政策变革以前公司核销模式主要是:业务部门在外管网做预付款登记财务部门付汇业务部门核销人员查询相关的到货信息匹配对应的纸质关单填报核销表格
进口付汇改革后,业务部门合同录入业务部门到货信息录入财务部门付汇信息录入业务部门核查信息录入
这些都是在http://asone
safesvc
cn/asone操作,已列入“进口单位付汇名录”的企业,将自动在核查系统中开通贸易外汇网上业务
企业需要联系当地外汇局获取业务管理员用户(ba)的初始密码
企业用户在使用核查系统(企业版)前,应对客户端浏览器进行必要的设置,详见应用服务平台登录界面中的“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企业版)用户使用手册”
注意事项:1
我司已经自动列入“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企业,目前永康外管局还未能提供初始密码
进口单位需在2011年3月31日前由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上交当地的外管局
外汇局每季度(定期)对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数据、进口货物数据或进口项下收汇数据进行总量的核查
核查期内进口货物金额与进口付汇金额的比率小于80%或大于120%,且多付汇或多到货金额大于等值100万美元的将实施现场核查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实现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向总量核查、非现场核查和主体监管转变,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0年5月1日开始在天津、江苏、山东、湖北、内蒙古、福建以及青岛等七个地区进行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以下简称进口核销改革)试点
在此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进口核销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口核销改革的目标是以真实性原则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转变管理方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