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项目管理中心2011年3月7日工程进度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了系统化、规范化管理三中心所属线路的工程进度,保障各种资源配置到位,确保工程关键节点及重点部位形象进度按计划实现,经项目中心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警管理是在施工过程中主要工程资源配置相对不足、关键节点及重点部位形象进度出现滞后趋势的情况下,进行事先预警,并督促相关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患于未然,以保证节点计划的落实,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预警管理的依据是一级节点计划、关键节点计划、重点标段、部位形象进度计划及其分解计划(包括管理人员和作业队的劳务人员配备、主要材料供应、机械配置和资金需求保证计划等)
第一章预警分类及级别第四条预警分为两类:即单项预警和综合预警单项预警主要针对人员、机械设备、材料、资金等资源配置不足发出的预警
综合预警为关键节点及重点部位形象进度出现滞后趋势发出的预警
第五条单项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级别
黄色单项预警:任一单项资源配置与现场实际需求有较大出入时发出黄色单项预警,控制指标为60%(即实际与需求的比例,下同)
橙色单项预警:任一单项资源配置与现场实际需求有较严重出入时发出黄色单项预警;发出橙色单项预警,控制指标为30%~60%
红色单项预警:任一单项资源配置与现场实际需求有严重出入时发出红色单项预警,控制指标为30%以下
第六条综合预警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级别
黄色综合预警:实际进度比计划滞后在7天(含)以内发出黄色综合预警
橙色综合预警:实际进度比计划滞后在7~15天(不含)以内发出橙色综合预警
红色综合预警:实际进度比计划滞后在15天(含)以上发出红色综合预警
第二章预警的发布第七条单项预警及黄色综合预警由各总监办发布,预警表详见附表1
第八条橙色、红色综合预警由项目中心计划调度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