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7页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川交发〔2013〕113号2013年11月29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我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守法、诚信意识,引导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公路法》、《招标投标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勘察设计单位和机电设备供应商等(以下简称“从业单位”),以及合法分包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本办法中的重点公路是指我省境内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概算总投资在一亿元以上的重要经济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第三条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实行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从业单位从业经历对其信用进行评价并公布信用评价结果。第2页共47页第1页共4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7页未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的从业单位,招标人不得接受其参与重点公路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第四条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动态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第五条我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从业单位基本情况档案、审定并公布从业信用评价结果。厅公路局负责国省干线、重要经济干线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日常信用监管和信用审核上报工作。市(州)交通运输局(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地方作为建设责任主体的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日常信用监管和信用评价工作,同时负责高速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的审核上报工作。项目法人负责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考核工作,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本项目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简称厅高管局)受厅委托负责审核、复查上报的机电设备供应商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结论。第3页共47页第2页共4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7页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简称厅质监局)受厅委托负责审核、复查监理和试验检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论,并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所有从业单位提出审核、复查意见。第二章信用分级和考核方式第六条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划分为信用优秀、信用良好、信用一般、信用不良、信用差(黑名单级)五个级别,分别用AA、A、B、C、D表示。第七条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按考核方式分为初次信用评价、年度信用评价和不定期信用评价。初次信用评价是指省交通运输厅对第一次进入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在第一次投标或申请资格审查前办理信用登记时直接给予的信用考核。年度信用评价是指对在建项目从业单位进行的年度信用综合考核,根据从业单位参与项目和类别不同采用失信行为扣分法或综合评分法。不定期信用评价是指省交通运输厅对信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从业单位,在其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内直接给予的信用考核。主要是对不良信用从业单位直接进行信用降级。第4页共47页第3页共4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47页第三章信用评价程序和方法第八条初次信用评价按照从业单位申报、省交通运输厅审定的两级程序进行。第九条年度信用评价按照初评、审核、审定三级程序进行。高速公路以及非地方政府组织建设的重点公路项目,由各项目业主初评,经项目所在地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审核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地方政府组织建设的其他重点公路项目,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初评,经厅公路局审核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定。第十条不定期信用评价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审定一级程序进行。由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上级单位对从业单位的处理意见,或者厅公路局、厅质监局、厅高管局、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及项目法人等对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调整建议,直接对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第十一条信用评价实行公示公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