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保险问题思考近年来,通过群众举报及对部分案件的查处,发现一些单位出现了用公款为机关干部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苗头
20*年3月,我们针对上述问题,深入到东城、西城、通州三区所属的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公安、财政、工会、街道等20余个单位进行了调研
据初步统计,三个区共有15个单位(其中,街道8个,乡镇1个,委局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先后动用公款二千多万元,以集体或个人名义为机关干部购买有关商业保险,个中问题值得重视和解决
一、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的主要类型及原因(一)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的主要类型据了解,部分单位用公款为机关干部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险种主要有:安抚保障险、家庭财产险、妇女安康险、福寿安康险
另外还有大病医疗以及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投保形式可概括为以下几类:一是单位出面用公款为集体投保
这种方式一般都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受保人针对集体帐户而不特指某个干部个人
如XX县区某街道于1*9年12月,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为机关干部职工145人购买“身故责任保险”,支付保资145万元,保期2年,期满后本金、利息一次性返回该街道
XX县区某街道于1*8年9月,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为116名在职工作人员投保“重大疾病医疗基金保险”,支付保险费46
某区教育局为干部职工投保家庭财产险113人,花费公款2
二是单位出面用公款为特行人员投保
这种方式主要是各单位根据行业特点或上级的指示精神,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投保的险种
受保人也是针对集体帐户而不是特指某个干部个人
如某区公安分局在京财行[1*6]1165号文件的基础上,于*年3月用5
2万元公款为全局民警(包括二线人员)870人投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某区建委为质量监督站19名从事危险职业的人员办理了“健康如意b型险”
三是单位出面用公款为个人投保
这种方式一般也都经过第1页共7页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受保人特指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