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玉环县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划与建筑设计市场管理,规范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制度,提高规划与建筑设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规划设计方案特指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工业企业总平面规划的设计方案
第三第凡在我县县域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建设工程的规划与建筑方案报件审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四第建设单位在报批建设项目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之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
第二章审查管理第五条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实行分级审查,遵循“专家评审、群众参与、领导决策”和“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第2页共13页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则
第六条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组由县建设规划局召集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以下一至七款项目的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一)县重点工程项目;(二)建筑群或各镇乡规划区内重要地段、主要道路两侧的重要建设项目;(三)高层建筑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建设项目(除工业建筑);(四)成片建设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五)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设计(含城市雕塑);(六)城市街景设计;(七)城市、公园绿地、大型市政公用设施;(八)工业功能区建筑工程方案;(九)一般的私人住宅建筑工程方案;(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建设项目
以上第八、九、十款由县建设规划局规划管理科审查
特别重大的建设项目须提交县规划委员会审查(县规划委员会由县内有关专家组成),同时可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第七条本制度第六条一至七款规定的项目设计均实行方案竞标,且设计方案不少于2个,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