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陕西省建设厅二○○五年八月陕西省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目的1.2工作原则1.3编制依据1.4适用范围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省级城市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2市(县)级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预警和预防机制3.1日常维护3.2预警支持系统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程序4.2预案启动14.3响应程序4.4新闻发布5后期处置5.1结束程序5.2事故调查5.3总结建议6应急保障6.1队伍保障6.2通信保障6.3医疗保障6.4物资保障6.5经费保障6.6监督检查7附则7.1奖励与责任7.2制定与解释7.3预案的生效8附录21总则1.1目的为有效应对全省城市桥梁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桥梁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1.2工作原则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建设厅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桥梁事故分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建立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三级预警体系。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属地负责制。城市人民政府是事故的责任主体,要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3递、快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4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省境内城市桥梁在建设、维修、检测、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坍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险情;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及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省建设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1.1指挥小组组成省建设厅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建设部应急工作制度和要求,设立陕西省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分管副厅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城市建设处处长建筑管理处处长4成员:城乡规划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综合计划处处长科技教育处处长监察室主任指挥小组成员未在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序递补。2.1.2指挥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全省城市桥梁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及时了解城市桥梁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向省政府和建设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提出应急措施建议;根据事故等级,组织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2.1.3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和主要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城市建设处,主任由城市建设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厅办公室副主任、建筑管理处副处长担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人组成。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指挥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及时传达指挥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了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5行省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同专家工作组专家进行联络;负责发布事故新闻、编发事故调查简报;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等。2.1.4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办公室负责与省应急机构及有关城市桥梁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与省政府、建设部等上级部门联络,保证指挥小组正副组长及时参加省政府的有关会议;负责安排指挥小组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参加指挥小组会议;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处室的应急工作,组织建设厅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审查城市桥梁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简报;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组织全省范围桥梁应急知识宣传。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2)城市建设处起草防止城市桥梁事故的有关技术性文件;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城市桥梁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的应急工作;指导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