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5页铜行业相关领域分析第2页共75页第1页共7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5页铜行业相关领域分析第1章宏观环境分析1.1行业政策及其影响分析中国铜矿资源不能保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中国铜业的发展目标只能是立足于国内市场,尽最大可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这是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铜业政策调整的出发点。当前中国铜业政策的基本原则是:积极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包括铜矿、废杂铜、粗铜、精炼铜等),实施开发与节约并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铜业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按照铜业政策的基本原则,近年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1.1.1抑制铜冶炼行业投资盲目扩张的相关政策及其影响由于铜冶炼项目投资过热,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铜工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规范铜冶炼行业的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2005年先后出台了有关《制止铜冶炼行业盲目投资》(国办发[2005]54号)、《禁止加工贸易进口铜精矿》(发改经贸[2005]2595号)等相关政策后,2006年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加紧对铜冶炼项目投资进行控制。2006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发布了《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6年第40号),并自06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企业新建或者改建的铜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单系统铜熔炼能力在10万吨/年及以上,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35%及以上等准入条件。随后,7月5日发改委又在《防止高耗能行业重新盲目扩张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1332号)重申了要严格控制包括铜冶炼等在内的项目投资、11月24日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第3页共75页第2页共7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5页落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措施遏制铜冶炼投资盲目过快增长的紧急通知》(特急发改运行[2006]2639号)。该通知从进一步提高了新建项目的市场准入门槛、贯彻土地、环保、融资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加强环保防止环境污染、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快清理在建拟建项目七个方面作出规定,以期达到遏制盲目投资和冶炼能力的低水平扩张调控目标。在国家频密的政策调控下,预期今后几年铜冶炼产能高速增长的势头将会得到控制。1.1.2近期出台的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及其影响进出口方面,国家对铜等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限制措施继续加强,国家对铜产品的外贸政策导向已从“鼓励出口创汇”转变为“不鼓励出口、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铜产品进出口贸易管理政策:2005年12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2595号),从2006年1月1日起,将进口废铜或铜精矿,出口未锻轧铜(阴极铜)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不再审批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合同。此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现行规定在批准有效期内执行完毕,到期后不予延期。未能按规定加工复出口的,按加工贸易内销规定办理手册核销手续。2006年3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发布2006年第13号公告,自2006年4月10日起,将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暂定税率由5%调至10%,部分铜材(条杆型材、铜板带材、铜丝)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10%。9月14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宣布自9月15日开始,取消精炼铜、铜合金、铜粉的出口退税,铜材的出口退税率一律从13%下调至5%;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我会10月份公布,从1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决定将铜矿砂及其精第4页共75页第3页共7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75页矿、主要含铜的矿灰及残渣出口暂定税率上调至10%,铜锍、沉积铜(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