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力行业班组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班组是企业根据劳动分工、协作和管理的需要,按照工艺原则或不同产品(劳务或经营活动)而划分的基本作业单位
它由同工种职工或性质相近的不同工种职工组成,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管理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元
第二条班组建设是现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环节,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促进现代企业生产力发展的基点,是现代企业开展好经济核算的保证,是现代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培养和锻炼员工队伍的主要阵地,是激发职工活力的细胞,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构建和谐企业的落脚点
第三条为了加强陕西电力行业班组建设,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做到工作内容指标化、工作要求标准化、工作步骤程序化、工作考核数据化、工作管理系统化、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结合陕西电力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电力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协)各会员单位所属班组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五条班组建设一般应实行以行政为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制
1第六条各会员单位应成立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班组建设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应下设班组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一般设在企业管理综合部门,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班组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企业的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对班组实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分场(工区、站、所)是班组的直接领导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的班组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班组组织体系第十条班组应根据工作性质和范围,按照专业化和有利于组织生产、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置
班组设一名班组长,10人以上的班组根据需要可设副班长,并按规定设工会小组长一名
实现以班组长为核心的生产经营、组织协调、岗位协作等职能,理顺运行机制,整合、优化班组各项资源,实现班组目标
第十一条班组应建立以班组长为首、副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党小组长、工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