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办法XX省农村公路检查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及“1236”扶贫攻坚行动、“6873”交通突破行动,加快推进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的实施,促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农村公路条例》、《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XX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落实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通知》、《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对象包括全省各市(州)XX县区(市、区)。检查考核范围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第三条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组织、全面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确保检查考核工作科学合理、透明高效。第四条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养护技术规范、部和省级有关文件,主要-1护和管理。农村公路建设检查考核内容为计划执行、招标投标、“七公开”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等;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考核内容为养护管理、养护质量等;农村公路管理检查考核内容为政策落实、体制机制建立、合同管理、路政管理等。第九条农村公路检查考核总分1000分,其中建设350分(见附件1),养护350分(见附件2),管理200分、综合情况100分(见附件3)。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得分由考核组打分,综合情况得分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管理局根据平时检查和掌握情况打分。各项工作达到基本要求的,得基本分;第1页共2页达不到要求的扣分,扣完为止。无所列检查项目内容时,按基础分80%得分。第十条县(市、区)检查考核总分等于农村公路建设得分+养护得分+管理得分+综合情况得分。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根据检查考核得分,对全省86个县(市、区)进行排名。对检查考核结果在全省排名第一至第三名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对检查考核结果在全省排名第四至第十名的县(市、区)进行表扬;对检查考核结果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至第三名的县(市、区)进行通报。-3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