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了切实维护我市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助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3至4月,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会同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对我市民营中小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民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成效近年来,随着国家保护企业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备,劳动保障监察体系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市民营企业职工应享受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薪酬、休假、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等基本权益,在政府积极推动、工会参与维权、职工主动参与下,逐步得到改善和加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一)民营企业用工不断规范
企业依法构建劳动关系的意识不断增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比例逐年上升,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比例也逐年增加,且合同基本得到履行
(二)职工参加保险稳步推进
部分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摩尔(达州)百货有限公司、新世纪百货公司等少数企业还为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别企业还为职工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会组织开展的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
(三)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开展
大部分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职工工资有所增长
目前,民营企业普通职工每月工资收入普遍在2000元左右,多的超过3000元
万源尖峰汽车运输公司工资集体协商规范有序,成效明显,受到省总工会的肯定,其做法在全省推广
(四)劳动保护状况总体良好
企业大多按照各自行业特点和性质发放了劳动保护用品
涉及有毒、有害、有险的企业都建立了劳动保护制度、配备了专(兼)职劳动保护监督员,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如化工、煤炭、机械等生产企业重视职工的健康体检和安全事故防范
女职工“三期”保护待遇普遍得到落实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第1页共5页(一)企业用工合同签订率较低,履行不够严格
一是部分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不强,合同签定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