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文件闽统[2010]职称3号关于报送2010年度统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设区市职改办、统计局,省直有关单位,大专院校职改办:经研究,拟定于2010年12月下旬召开第十四届福建省统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凡本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统计工作、符合闽统职称[2004]3号文件规定,并取得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证明)的在职统计专业人员,可以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
二、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一)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术类奖状、奖励证书、在获奖项目中的地位与作用及所在单第2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3页位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二)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证明复印件,任现职以来的近5年年度考核、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有效凭证;(三)专业技术代表作一份,包括:公开出版的专著、译作或由本人单独执笔并在省、地级以上带CN刊号刊物发表的统计调查报告、统计分析材料,(原则上为近五年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四)《申报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简明表》一式25份(要求一律用A3复印纸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五)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学术奖状、证书、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同时将上述材料前五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有目录
各种证明材料核对原件后留复印件(各种复印件一律用A4复印纸复印)
三、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之前,应将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