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校规十八条一、学生尊敬师长,听从老师教诲,见到老师要问好,对顶撞老师或恶意语言伤害老师的,除公开向老师道歉外,学校予以大会通报批评
二、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语言文明,不打架骂人,不向同学要钱要物,有矛盾找老师处理,对于纠集校内外人员殴打同学造成不良后果者,坚决劝其转学,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三、学生必须按时吃饭,准时到校学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许以任何理由随便出校,上课或自习期间不得在校园逗留或游转
四、学生有事确需离校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年级领导审批
开学初无正当理由不报名者,按自动退学论处
学生旷课连续三天或累计在一周以上,劝其转学
请假两月以上,令其退学或休学(应办理正常休学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五、班干部和团支部委员,要协助班主任管好班级,管好同学,每位同学都有责任共同建设维护良好的班集体形象
六、学生穿戴应整洁朴素大方,头发要干净整齐,男生不许留长发、染发,女生不许烫发、化妆、佩戴首饰
七、学生不准赌博、不准吸烟,不准喝酒,不得传播内容不健康的书籍、歌曲
八、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带食品袋和球类进入校园,应积极按时完成环境卫生打扫任务,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九、学生大型集会、出操要做到迅速、齐全、整齐、安静,做操要认真,上体育课要善始善终
十、升旗要严肃认真,不得喧哗,不乱丢果皮纸屑,除周一集会升旗外,其余时间遇升旗应立定并向国旗行注目礼,等升旗结束方可自由活动
十一、学生要注意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教室及楼道不搞任何形式的体育活动或打闹、高声喧哗,任何时候都不得翻墙、翻越楼道栏杆,不得跳窗、乱串教室,不得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上下楼时不得推挤、嬉闹,不得玩火玩电玩水
十二、爱护公物,美化校园,人人有责
学生不得损坏公物及校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不在校内墙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