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关系宗法制和分封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两大支柱
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两者互为表里,分封制是“表”,宗法制是“里”
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
1.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
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
周王的嫡长子嫡长孙一系有继承王位的权利,称为“大宗”
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次子、庶子的后裔也是王族,分封为诸侯,他们相对于大宗,称为“小宗”
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
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
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
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
这样,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宗法等级
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宗法制是西周统治者利用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护政治关系的的社会政治制度,是分封制的基础,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财产继承与分配秩序的原则
因而,宗法制是维系分封制的血缘纽带,也是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更保证了分封制的顺利推行和稳定实施
2.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
分封制就是周天子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子弟功臣、先代贵族,建立诸侯国,其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分封的原则与对象是根据与周王血缘关系的亲疏,功劳的大小分封,受封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可以在自己领地里进行再分封,可以设置官员、建立军队和征派赋税,同时受封诸侯必须绝对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对周天子定期进行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
3.分封制和宗法制合二为一,互为表里
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是维系分封制的血缘纽带,也是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
分封制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之上,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外在体现,分封制巩固了西周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