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部分)一、机构职能(一)基本概况及职能
前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由吉林省法制办授权,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的,主管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政府直属部门
管理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主管全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和组织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规、规章业务培训;负责受理城市管理案件的信访投诉、申诉、调解和仲裁处理
4、制定市容市貌整治计划或方案,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市区街景灯光、城区建(构)筑物外墙、空间等各类灯饰的开启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修理业占道经营的监督管理;参与对市区主要街路沿街店面的装饰改造、各类破墙开店(门)、户外摊点、临时占道、亭棚、防盗设施的审核和管理;在城区内对可能违反市容市貌管理法规的机动车维修、洗车场、餐饮业等进行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市政工程和养护维修作业以外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道的审批和管理
5、负责对户外广告、霓虹灯、商业牌匾、大型标语、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对市区内因建设等特殊需要,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或其他设施及临时堆物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在城市建筑物和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监督和管理
6、负责对从事营运的人力三轮车进行管理;负责对市区内自行车看车点设置审批和看车员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场外设置临时设施的审批和管理;参与大型市场的规划和设计,并负责有关的管理工作
8、参与对市区规划内废品收购定点的设置审批(从影响城市容貌方面)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公安城管治安大队负责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发生的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