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常州市“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常人才[2009]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常州率先发展新优势,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常州市“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831工程”)实施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以强化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与水平为主题,选拔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业绩好的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三条总体目标:从2009年起,选拔8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3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和100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
通过培养,到2013年,第一层次的80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在国内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在相关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其中20名左右成长为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科技企业家;第二层次的300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在省内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并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业发展,其中200名左右成长为各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第三层次100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在市内各学科、各行业成绩显著,其中500名左右成长为各领域的中坚力量
第二章选拔条件第四条选拔对象:在全市各类组织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从事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重点选拔在先进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生物技术及医药产业等行业领域中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
第五条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