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问题调研报告一、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法的最初产生,即与城市、商品交换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法在城市之中孕育产生
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法已经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
通过市民社会自发的演变进化,法治社会或许也会自然生成;而通过有意识的开展创建活动,法治城市的形成则会更加快捷
当前,各地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创建活动开展不平衡
随着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注重通过创建活动,获取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环保城市等各种荣誉称号,以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相形之下,法治城市这一颇具含金量的称号并没有得到城市执政者的广泛关注
除了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之外,在全国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往往悄无声息,相关职能部门也无所作为
在一个地区内部,由于执政者法律意识的不同,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
创建活动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也尚没有形成各地相互竞争加压的态势
(二)创建活动考评机制不健全
法治建设更多的属于软件建设,属于城市竞争力中的软实力,本身在考评方面就面临着量化的难题
加上法治城市创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由此很难形成真正系统完善的考评细则
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其他创建活动,相关主管机构都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考评标准和细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操作起来比较方便
法治城市创建,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除江苏、深圳等地出台了地方性的法治县标准、法治政府标准外,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出台,全国普法办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
这种状况,客观上亦给创建活动的开展制造了难题
(三)创建活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
法治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关
政法、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众多执法机关在创建活动中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
这些机关隶属不同、性质不同、业务第1页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