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五)(5)有无“两票”合格率评价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合格率评价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发现问题能否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有无记载可查,每月是否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统计。(6)有无“两票三制”现场执行情况全过程检查制度,并有检查纪录,且能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整改。评价期内,是否发生过违反“两票三制”造成的事故,或发生过强行解除闭锁装置发生的误操作事故。(7)缺陷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缺陷通知填写、传递是否及时,缺陷能否及时处理。(五)安全培训与考核(1)新工人(包括大专毕业生)是否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档案、记录是否齐全。实习生进入现场前是否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考试。(2)新值班人员(含调换新岗位人员)独立值班前是否考试合格,批准独立值班档案是否齐全。(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培训和考试档案记录是否齐全。(4)是否按时编制本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安全教育),并能贯彻落实,有执行情况记录。(5)一季度内是否完成生产干部、工人《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和考试。(6)是否做到每年进行一次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制度的复习考试。(六)安全例行工作(l)班组能否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内容是否充实,并能结合本班组具体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吸取本单位、兄弟单位事故教训,记录是否齐全,参加安全活动的人员是否签名确认,二级单位领导每月是否签字。(2)车间主要领导干部是否能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建立联系点,并有记录。(3)评价或内厂长、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是否按时组织每年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是否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整改措施,有考评、有实效。(4)厂、车间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否每月主持一次安全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记录齐全。(5)厂主要领导是否按规定进行夜间查岗,记录齐全,解决实际问题。(七)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l)是否按时制订和上报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重点突出,无重要疏漏,资金、人力、执行负责人、执行期限是否明确、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资金是否按规定提取,并由安监部门掌握使用。(2)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是否及时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完成情况有文字记录,对未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能及时采取对策(可结合季度安全分析会进行)。(3)年末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率是否分别达到85%和95%。(八)基础资料(1)生产设备和系统管辖范围是否划分明确,无管理空白点,有正式书面依据。(2)运行班组是否建立以下有关安全生产的记录簿:运行日志、设备缺陷记录、设备异动记录、检修工作票登记、临时接地线使用登记(电气运行)、不安全情况记录、安全活动记录、生产培训考核记录、事故预想记录、设备定期轮换试验记录、系统图册。记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及时,图册是否符合设备系统实际情况。(3)捡修班组是否建立以下有关安全生产的记录簿:设备缺陷记录、设备台账、设备系统图、主要设备装配图、检修技术记录、不安全情况记录、安全日活动记录、生产培训考核记录、保护和自动装置定期试验记录。(4)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是否每年重新审定一次电气和热机工作票签发人名单,车间是否每年重新审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名单,并及时进行调整。上述人员名单(包括调整人员名单)是否书面公布、印发各有关岗位。(九)承包工作的要全管理(l)企业对发、承包工程是否订有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归口管理单位及其职责。(2)各种承包合同中,有无明确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安全应负的责任。(3)所有承包工程合同副本是否送交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违反合同及有关规程规定者,安监部门是否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进行经济处罚。(十)事故调查及安全信息反馈(l)发生事故和障碍及严重未遂事故后的处理、汇报、原始记录的填写、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记录的保存有无明确规定,并能贯彻落实。(2)发生设备损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有无可供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