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XX县区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XX县区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支持和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建设院士工作站,加强企事业单位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创新资源,丰富发展自主创新载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XX县区院士工站工作
第三条XX县区院士工作站是全市高端人才智力开发和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创新载体,院士工作站建设以建站主体创新需求为导向,以设站单位研发机构为依托,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等高端智力资源,为建站主体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院士工作站的主要任务:(一)为我市区域经济、重点行业或产业发展、学科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服务
(二)组织院士领衔的创新团队与建站单位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联合攻关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
(三)引进、消化、吸收院士领衔的创新团队科研成果,共同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
(四)为建站单位或相关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积极引导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推动我市创新载体建设
1第五条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XX县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建有第1页共3页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或产业化研发活动合作协议,并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研开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第六条院士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