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终关怀科设置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终关怀科是为肿瘤晚期等临终患者及家属提供居家或住院舒缓疗护基本服务的临床科室
一、设置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舒缓疗护服务的,应当到本区县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临终关怀科原则上配置门诊诊室和相对独立的病区
如设置病区,一般设置10张临终关怀住院床位
服务量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床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服务能力和相关要求,在本社区范围内开展居家临终关怀服务
为体现人文关怀,临终关怀科标识标牌名称为舒缓疗护
二、建设标准:(一)临终关怀门诊门诊诊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布局合理、能满足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1、基本设备:办公桌、办公椅、病人椅、空调、档案柜、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电视机等多媒体设备等
2、诊疗设备:诊查床、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体温计、读片灯、体重身高测量仪、脉枕、治疗推车
3、出诊设备:电子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压舌板、血糖仪、叩诊锤、手电筒、氧气袋、皮尺、小剪刀、针灸用具、便携式心电图仪、纸和笔、对症治疗的基本药物(不包括麻醉类药品)等,必要的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有条件的可配置远程诊疗等设备
(二)临终关怀病区1、分区及床位面积配置临终关怀病区包括病房、护士站、治疗室、处置室、谈心室(评估室)、家属陪伴室、关怀室、医务人员办公室、配膳室、沐浴室和日常活动场所等三大功能区(即服务区、管理区、生活辅助区)11室
其中家属陪伴室可与临终关怀室合用
医护办公室由临终关怀科医生、护士和医务社工等共用,便于相互沟通交流
病室床位建筑面积和室均使用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临终关怀病房建筑面积指标病室规模(床)1张床2张床3张床4张床及以上床位建筑面积指标(㎡/床)50454545室均使用面积(㎡/室)152020252、各室用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