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为规范上海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合理分摊房屋公用建筑面积,现将上海市房产总登记以来,建设部及上海市下发的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现行规定汇总下发,便于各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单位遵照执行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层高超过2
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4、用深基础做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
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5、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
2米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7、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9、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内部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
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0、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蓬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