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并购后一方的主体资格消灭,那么应当对被收购企业财务账册作妥善的保管,而收购方企业的财务账册也应当作出相应的调整
注意财务报告的核心——财务报表,实际上只能反映企业在某个时点,某个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由于会计数据讲究真实性与可验证性,财务报表数据基本上是以过去的交易及事项为基础
某些基于稳健性原则所计提的准备,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其计提比例实际上也是以历史的经验数据与税则规定为基础
这使得一些重要的或有事项(特别是或有损失)、期后事项往往被忽略或刻意隐瞒,如未决诉讼、重大的售后退货、自然损失、对外担保等,均直接干扰对企业的价值与未来赢利能力的判断,影响并购价格的确定,甚至给并购过程中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会计政策具有可选择性
这种可选择性使财务报告或评估报告本身存在被人为操纵的风险,最典型例子是大量存在于企业中的盈余管理行为
此外,诸如对无形资产评估、盈利预测这些重大事项上也存在着诸多可供选择的方法与标准
一旦不充分不及时披露与重大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及改变,势必造成并购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企业并购所得税处理的规定1
股权收购中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但仅当股权支付的比例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的85%时才能按特殊税务处理原则来处理所得税
对收购企业而言,如果按一般税务处理,收购中取得的股权应以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而如果按特殊税务处理则可以沿用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
对被收购企业的股东而言,如果按一般税务处理,其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而如果按特殊税务处理,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则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资产收购中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但仅当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