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附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名称(盖章):企业所在地区:四川省省高新区市(区)认定机构办公室: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填报日期:年月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二○○九年月ab填报说明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
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
“其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
“企业近1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RD代表研究开发项目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
RD和PS后取两位数(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