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管理专业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质量各类管理办法和规定,进一步加强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精益化管理,引导各工程项目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工程建设全面达到优质工程水平,切实提高电网建设能力,按照公司“大建设”体系、基建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公司决定实施“输变电工程质量管理评价体系”。第二条本评价体系适用于公司投资输变电在建工程,以工程项目为评价单元,以建设管理单位为评价对象。所属施工企业承揽的区域外工程质量管理可参照本评价体系进行。第三条本评价体系体现了以下五个方面特点:第一,全面梳理和整合国家电网公司质量最新管理要求,并细致分解,重点突出,强调各项要求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归属和具体落实;第二,全面总结公司基建系统三个项目部建设及运作经验,集中体现公司近年来在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亮点;1第三,坚持全面性与通用性的结合,即全面明确、统一三个项目部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同时兼顾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工程类型在管理内容上的通用性;第四,体现不同工程类型的差异性,评价体系在工程实体质量和档案资料将线路与变电工程分置,更加科学合理地细化控制参数,使评价工作更具可操作性;第五,充分体现公平性和选拔性,考虑到各在建工程所处实施阶段不一,评价打分结果按照得分率方式计算,并以排序结果优选10%左右的项目树立为公司标杆工程。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基建部是“输变电工程质量管理评价体系”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解释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负责对各单位评价体系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负责审核建设管理单位上报的复评报告,抽选项目开展核评及最终项目得分核定工作。第五条各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实施本单位“输变电工程质量管理评价体系”的执行,负责对各工程项目评价体系的自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本单位所辖区域内工程的全覆盖复评工作,并编制复评报告打分排序。第六条业主项目部负责实施现场“输变电工程质量管2理评价体系”的执行,每月度至少开展一次自评工作。第七条监理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接受并配合好业主项目部、建设管理单位、公司基建部进行的现场“输变电工程质量管理评价体系”自评、复评、核评工作。第三章评价内容第八条“输变电工程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共有3个评分表构成,其中管理部分评分表1个和现场部分评分表2个,即:管理部分:输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专业评分表(400分)(附表二)现场部分:1、变电工程实体质量与档案资料评分表(600分)(附表三)2、线路工程实体质量与档案资料评分表(600分)(附表四)第九条单项工程(各电压等级工程一致)质量管理评价的总分值为1000分,即:输变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专业评分表(400分)+变电(线路)工程实体质量与档案资料评分表(600分)=1000分3第四章评价工作的组织、程序及方法第十条公司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轮对在建输变电工程现场管理的评价及排序工作。第十一条公司执行“输变电工程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对在建输变电工程的评价分自评、复评、核评三个阶段:(一)自评。各工程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自评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闭环,每月28日向建设管理单位上报评价打分结果。(二)复评。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成立本单位基建安全、质量、进度评价工作组,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对所辖区域在建工程项目的复评工作,对应评分表据实评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闭环,每季度末月份的30日向公司基建部正式行文报告项目复评情况,提交打分排序汇总表(附表一)申请公司核评。(三)核评。公司基建部根据各建设管理单位上报的复评结果,随机抽取各单位变电、线路各两个工程,成立专家组,深入现场开展核评工作,打分并核定最终结果。第十二条各评价阶段工作要求:变电工程全站检查,现场检查时间不少4小时,线路工程现场检查不少于6基(处)并覆盖各标段、各基础形式、各塔型,220千伏及以上工程评价时间不少于1天半,110千伏工程不少于1天。4第十三条各建设管理单位复评工作可与日常现场安全质量检查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