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新疆哈密南岗建材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设备项目2招标内容:150T电子地磅3招标文件编号:JWZB(2008)-3944招标人名称:新疆哈密南岗建材有限公司5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万奎、张波电话:(0991)-2661732传真:(0991)-2661732开户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帐号:30020151090249427316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报价总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交至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7投标有效期:30天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需方向供方付合同总价30%的订金作为合同生效款,当进入加工组装设备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进度款,设备到现场时,凭装箱单、制造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等单据后,付合同总价的30%,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无息退还。1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11交货地点:哈密市12质量及验收:本招标书中的设备或货物按国家标准规范、部颁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制造执行;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13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乌市工会干校宾馆一楼会议室14开标时间:2008年10月15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乌市工会干校宾馆一楼会议室15招标文件价格:500元/每标段,无论任何原因,售后不退。16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出示以下证件以备资格审查: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7履约保证金:10%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9联合体:不允许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电话:0991-2661732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书中所述的设备供货。各投标单位依据所投相应标段分别单独提交相应标段投标文件。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新疆哈密南岗建材有限公司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3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及其他技术资料。2.5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技术协助和交付使用后保修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2.7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3.合格的投标人3.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或制造厂授权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3.2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资格条件。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电话:0991-266173223.2.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个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3.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3.5投标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资质的副本原件,带不来的可携带资质复印件加盖企业行政公章。3.6投标人必须一次性报价,不得二次报价。3.7中标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副本原件。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货物、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4.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4.3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4.4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5.投标费用新疆经纬招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