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预习导航【学习目标】知识点识记理解运用我国现阶段几种主要的非公有制形式√√我国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资料卡片】对我国所有制结构的认识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继续探讨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结构问题,形成了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
第一阶段的认识,可以概括为“主体补充论”
在所有制结构中,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求纯而又纯,一方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另一方面要鼓励其他经济成分发展,把它们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第二阶段的认识,可以概括为“共同发展论”
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
这个阶段的认识,不仅保留了“主体”与“补充”,而且提出了“长期共同发展”的概念,是认识的一大进步
第三阶段的认识,可以概括为“基本经济制度论”
党的十五大不仅确认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对公有制经济的含义也作了新的界定,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再就是对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也有了新的认识,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另外,对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有认识上的重大突破,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用心爱心专心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
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对我国所有制结构认识过程的简略回顾告诉我们:一项正确认识,尤其是对复杂事物的正确认识,需要在实践基础上经过反复的认识过程才能形成;这是一个由浅入深、由比较深刻到更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