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140号招标单位: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2009年3月中国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140号目录第一篇招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第1页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140号第一篇招标邀请书1、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140号)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
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交货地点备注1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批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不低于一年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楼内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注:详见第六篇用户需求书
3、合格投标人指: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若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生产商的授权
);2)必须在东莞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具有市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燃气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少于三种炉具(含三种)设备的检测报告(气种包括液化石油气和天燃气),应符合采购人当地燃气使用要求;4)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和ISO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