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4》第号工程名称:万正尚都发包单位:上海科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人):2014年月日发包方:上海科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万正尚都2、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第二条合同工期严格按照甲方规定工期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量;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工期相应顺延;有土建和装潢需要配合的工程,竣工时间为土建及装潢竣工后十日内。第三条承包事项约定1、承包范围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②、消火栓系统③、自动喷淋系统④、消防供水系统及消防稳压系统2、具体施工内容: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依照图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及其消防报警主机联动控制系统预埋、穿线、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消防验收等。②、消火栓系统包括:依照图纸管道、阀门、消火栓箱、箱内器材、水泵接合器、管道保温电伴热等设备的施工安装、连接、通水试压、调试、运行、消防验收等。③、自动喷淋系统包括:依照图纸管道、阀门、报警阀、喷头、末端试水、排气阀等设备的施工安装、通水试压、调试、运行、消防验收等。④、消防供水系统及消防稳压系统包括:水泵、压力罐、泵前管道、泵后管道、阀门、2控制柜及其它配件的安装、通水试压、调试、运行、消防验收等。3、承包方式:人工费加辅材及主材保管承包第四条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工程总承包价约为人民币:元整(¥元)工程总价计算方法如下火灾自动报警点数×每点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消火栓系统点数×每箱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结算)自动吊棚喷淋系统点数×每点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结算)自动上喷喷淋系统点数×每点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结算)1、本价款已包括施工图纸未标明的管道抱弯(即消火栓、喷淋系统室内管道),甲方不再另行算;不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另与建设方签订变更单的,且单次变更超过3000元(变更由甲方依据09定额测定后出具书面决算书),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另行结算。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主机上可查点外,音箱(吸顶、壁挂)、总线隔离器可计算点数,消防端子箱及模块箱均不算点,多线制按钮按每个200元结算;自动喷淋系统除喷头算点外,末端试水、电动排气阀可算点,报警阀组不算点;消防外网水管道按实际安装米数由甲方依据09年定额测定;漏电报警系统按互感器安装个数结算,每个200元,探测器及漏电主机不再另行结算。付款方式:工程款只拨付给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禁止分包;承包单位或承包人须每月向公司上报工人工资表一份,工资表必须如实反映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若与实际不符合,不予拨款。1、消火栓系统:管道、设备、阀部件等安装完毕并打压合格后,拨付总合同价款的50%。土建施工后,附件安装完毕,调试联动并通水完毕,拨付总合同价款的20%。经公司自检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部出具验收报告交审计部,拨付总合同价款的15%,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总合同价款的10%。其余5%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是指自通过消防部门验3收之日起一年内)。2、自动喷淋系统:管道、设备、阀部件等安装完毕并打压合格后,拨付总合同价款的50%。安装短立尺、喷头完毕,调试联动并通水完毕后,拨付总合同价款的20%。经公司自检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部出具验收报告交审计部,拨付总合同价款的15%,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总合同价款的10%。其余5%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自通过消防部门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为质保期)。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管配线、设备安装完毕后,拨付总合同价款的50%。调试联动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拨付总合同价款的20%。经公司自检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部出具验收报告交审计部,拨付总合同价款的15%;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总合同价款的10%。其余5%作为质保金,待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自通过消防部门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为质保期)。4、消防水电外网(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