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医疗机构制剂现场核查及抽样程序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所需现场核查及注册检验抽样的行为,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机构制剂现场核查是指医疗机构在申请制剂注册、委托配制时,对申请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其它事项进行的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地点为申请的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实际研究、配制的地点
第三条现场核查分为研究、试制情况核查和配制现场核查
研究、试制情况核查是根据申请人申报的资料对申报品种研制的原始记录及试制情况进行核查,并做出是否与申报资料相符评价的过程
配制现场核查是根据确定的生产工艺对样品的批量配制过程及条件进行实地确证的过程
第四条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检验抽样,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检验目的,对所受理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的试制、配制样品进行现场取样、封样、通知检验的过程
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第五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进行现场核查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检验抽样工作
现场核查的实施
(一)现场核查由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人员实施
根据该项申请的情况,可以组织相关专家参与核查
现场核查应由2人以上完成一般不超过4人
(二)现场核查人员可以向被考核单位的配制、检验人员就申报品种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报负责人员与主要配制、检验人员应在核查现场回答与被核查品种有关的问题,必要时,现场核查人员可以对研制现场配制、检验的场地、设备、仪器以及相关文件、凭证和原始记录等进行取证,并要求被核查机构负责人在有关说明和复制件上签字盖章
(三)核查结束后,现场核查人员应根据核查情况填写《医疗机构制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