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故事学知识”之卫生系统廉政案例(一)医药公司药品中标,院长夫人成了股东案例:新一轮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某医药公司经理王某找到某国有医院院长任某,希望医院能采购该公司中标的抗生素,并向任某暗示,事成之后,公司将赠送其1%的干股
在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采购目录时,经任某帮忙,王某的愿望得以实现
王某也末食言,立即将该公司1%的于股划到任某妻子名下
点评:本案属于典型的干股受贿
王某将其医药公司1%的干股划到院长任某妻子的名下,系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干股的受贿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它是指在公司的创设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与第三人的股份
其本身无可厚非,但一旦与权力结合,就成为“权力干股”,其实质是权钱交易,党政纪处分以及刑法所关注的也正是权力干股
权力干股构成受贿应当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其一,干股型受贿的主体是党或者国家工作人员
特定关系人可以成为干股型受贿的共犯或者共同违纪者
其二,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股份的行为
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行为、有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承诺或者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具体行为、收受干股的行为
其三,干股型受贿主观上是故意
其四,干股型受贿侵犯的客体是党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上的廉洁性
权力干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不出资金、不出技术、不参与公司管理
(2)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不承担股东的法律责任,只享有公司收益的权利
(3)权力干股是一种新的贿赂方式,是腐败的一种表现
其所追逐的利益是干股带来的红利和其他财产性收益,本质是权钱交易,是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
(4)作案手段更具隐蔽性、狡诈性和认定上的复杂性
(5)权力干股是非法的,不受党纪和法律的保护
本案中,国有医院院长任某在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采购目录时,帮助某医药公司王某,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王某的公司中标,并且通过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