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一、资产证券化简介广义上,资产证券化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现阶段,我国资产证券化主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的信贷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对资产的选择比较严格
根据国外资产证券化的成功经验,适合于证券化交易的信贷资产一般具备以下特征:1、能够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收入,这是最基本条件
2、有持续一定时期的较低比例的拖欠、低违约率、低损失率的历史记录
3、本息的偿还分摊于整个资产的存续期间
4、债务人在地理分布和人口结构上具有多样性
5、原所有者已持有该资产一段时间,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6、相关担保品具有较高的变现价值或者对债权人具有较大的效用
7、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担保和托收条款
二、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践2012年,我行先后下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操作规程》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账务处理办法》,我行资产证券化实践即依据上述规章展开
(一)定义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指将我行自身所拥有的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以及我行作为投资机构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及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经营活动
(二)运作模式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本运作模式为:我行(发起机构)选择本行拟证券化的信贷资产形成基础资产池,信托给受托机构,再由受托机构作为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向投资者定向发行受益证券,以发行所得向我行支付销售对价,同时以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及收益,并根据需求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三)基本流程我行资产证券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