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市场比较法可比实例选择要求及说明以下可比实例选择要求,适用于市场比较法应用中的可比实例修正方式、收益法应用等市场估价情形
可比实例应选择与估价对象处于相同地段或邻近地段的房屋
可比实例应与估价对象的用途相同
其中,住宅房屋的可比实例必须用途相同,非住宅房屋的可比实例应按本技术细则的分类与估价对象的类别相同
可比实例应与估价对象的建筑结构相同
建筑结构主要指五大类建筑结构,一般分为:(1)钢结构,(2)框架结构,(3)砖混结构,(4)砖木结构,(5)简易结构
可比实例的交易类型应选取一般买卖或租赁的交易实例为可比实例,其交易价格应是正常市场交易价格
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应与估价时点接近,一般应不超过12个月
采用可比实例修正测算确定评估价格的,选用的可比实例的数量应为3个及以上数量
可比实例为成套房屋的,其价格在适用前应统一修正为标准价格,标准价格为可比实例所处单元各楼层房屋的平均销售价格
选择的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相互间的价格差异一般不应超过±20%,在交易实例较少的情况下,该价格差异最大不应超过±30%
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的系数修正每项不得超过±20%,综合系数修正不得超过±30%
—2—附件2:基准价格测算的标准样本住宅及可比实例限定条件一、标准样本住宅设定要求说明住宅房屋拆迁估价时根据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综合典型特征而设定的“标准样本住宅”应当符合下述条件:1
成套的具有被拆迁房屋代表性特征的在用房屋,功能齐全并具备使用条件
多层住宅中卧室至少一间朝南、一般装修(地板砖地面、普通涂料墙面及平顶)的成套房屋
房屋为砖混二等八成新
首先应在拆迁项目范围内寻找具有代表性特征的住宅作为“标准样本住宅”的原型,再根据具体情况,从方便操作提高效能的考虑出发,综合被拆迁房屋的典型特征,按上述三条要求设定一个拆迁项目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