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消費權益之探討黃明陽*前言一、消費者保護法適用於消費關係二、保險法適用於保險關係三、保險消費關係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適用壹、保險消費關係之分析一、險消費關係是一種事實關係二、保險消費關係之特性三、保險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貳、保險消費契約之規制探討一、保險消費契約之立法規制二、保險消費契約之司法規制三、保險消費契約之行政規制參、保險業者之責任一、保險契約之理賠責任二、保險產品之行銷責任三、損害賠償之責任肆、檢討與建議(代結語)一、主管機關應研訂更有效機制,保險消費權益才能獲得保障二、積極落實推行消費者保護教育,保險消費糾紛才能有效減少三、保險業者必須重視消費者權益,保險事業才能永續發展前言原則上只要有一個法律行為,即可發生一個法律關係,而此種法律關係通常存在於二個人之間
例如買屋人與售屋人間的房屋買賣關係;父親買手機送兒子的贈與關係;男人與女人結婚的婚姻關係;員工與老板間的僱傭關係等等,均屬一定的法律關係
至於不同的法律關係,在民事方面,除了最基本的民法以外,通常都會適用不同的特別民事法律
一、消費者保護法適用於消費關係*作者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副秘書長
企業消經營費者者商品服務營業行為消費行為消費關係客體消費關係主體消費者保護法屬於特別民事法律的一種,具有民法特別法的地位,凡是消費的法律關係(簡稱消費關係),均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適用
所謂消費關係,係指一切與消費有關的法律關係,主要係由①消費關係的主體、②消費關係的客體、③消費關係的行為等下列三個要素所構成1(如附表):㈠消費關係的主體:消費者及企業經營者
㈡消費關係的客體:商品(有形產品)及服務(無形產品)
㈢消費關係的行為: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及企業經營者的營業行為
凡是生活上的消費行為,均為消費者,惟此之「消費」行為,限為「最後消費」行為;凡有「營業」行為,即為企業經營者,且此之「營業」行為,不以「營利」為目的者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