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中国古代赋役制专题提示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中学历史教材在中国古代史部分重点介绍了一些朝代实行的赋役制度的内容、特点和影响
当前,我国正在安徽农村进行税费改革的试点,并决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农村税费改革
改革后,农民负担主要为农业税及其附加和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
今天的赋税改革是否需要从古代赋税改革中吸取一些经验教训呢
同步导学中国古代赋役制演变的基本线索:赋役是维护封建统治和剥削、掠夺人民的工具,是运用国家政权对农民进行超经济剥削的手段
封建财政管理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点,就是如何保证赋役来源和加强对赋税的攫夺
自战国以来,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主要有四种:战国秦汉时期的租赋制、魏晋至隋唐的租调制、中唐至明中叶的两税法、明中叶至鸦片战争前的一条鞭法和地丁合一
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
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交纳粮食
从景帝二年(公元155年)起,终汉一代田租基本是三十税一
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
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赋交钱币(在历史上,租、赋、税的概念又往往相互混用)
曹魏时,战乱频仍,人口流移,官府籍簿散佚,无法按丁征赋,而户比丁易于统计,且较稳定,故改为按户征收,是为“户调”
户调又何以纳绢或布帛而不纳货币
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
曹魏时将调以固定的赋税形式确定了下来,并按户征收,遂形成“户调”
从西晋至唐中叶,商品货币关系虽有所发展,但自然经济仍占绝对优势,各封建政权仍然使用租调这种赋税征收方式,有所变化的是隋唐在租调制的基础上开始征收“庸”,故又称“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唐朝租庸调制的基本内容是:“凡赋役之制有四: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役,四曰杂徭
课户每丁租粟二石
其调随乡土所产
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
输绫、绢、絁者,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