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外国语中学政治生活基础知识整理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国家的基本理论(了解)(1)国家产生: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2)国家本质: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3)国家根本属性:阶级性(4)国家的性质(国体):社会各阶级在在国家中的地位(国家性质是由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5)类型:剥削阶级国家(奴隶、封建、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2、我国的国家性质(识记)(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2)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是:工人阶级的领导(3)我国国家政权的基础是:工农联盟。3、人民民主专政(理解)(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对占全国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3)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广泛性和真实性①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第一: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第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②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第一: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具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第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部,人民的利益日益得到充分的实现。(4)我国的专政(了解)①我国专政的特点:大多数人民对极少数敌人的专政②我国专政对象是:极少数敌人②我国专政的目的: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5)民主与专政的一般理论(了解)①民主是指在统治阶级内,按照平等的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注:第一,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国体意义上和政体意义上);第二,民主是同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实行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三,民主总是一定阶级范围内的民主②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是任何国家都具有的职能。③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辨证统一的(表现)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互相对立的。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4、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意义)。(理解)P7(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载入我国宪法之中。(2)坚持人民民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P7。二、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1、神圣的权利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1)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2)我国公民享有的主要政治权利和自由(识记、理解)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①法律依据:“P9”。它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表明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表明我国选举的性质是只有人民才能享有。②条件:第一,年满18周岁第二,未被剥夺政治权利③意义: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2)政治自由①政治自由的内容: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②政治自由的重要性: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③政治自由的相对性: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没有法律的地方,就没有自由。”3)监督权①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②含义: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③意义:第一,公民只有行使监督权,才能体现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才能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第二,公民只有行使监督权,才能防止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