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及借鉴[第一节]一
引言3(一)我国投资者保护面临的问题41
近两年券商风险集中爆发42
最近几年投资者损失惨重53
证券投资者对违规侵害难以求助于民事诉讼54
我国没有专门针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法规6(二)我国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的重要意义61
有利于市场化方式解决券商问题62
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券商退出机制73
有利于进行投资者交易9(三)我国投资者保护基金值得研究的问题91
资金来源问题92
法律基础问题93
机构设置和运作模式问题104
赔偿机制设置问题105
自身风险控制和监管问题10二
国际对比分析及其启示10(一)各国情况简介11(二)法律框架和机构设置13(三)运作模式14(四)监管模式和自身风险控制16(五)会员构成及资金来源17(六)赔偿机制20(七)运作情况24三
相关政策建议26(一)对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的建议261
设立独立运作的投资者保护基金262
明确规定强制会员,详细制定征费标准263
建立征费自动触发机制,有权不定期征收274
投资者保护基金可采用委员会负责制275
就申诉受理进行明确细致的规定286
建立事件宣布主动赔偿机制297
建立包括证券、存管、保险、信贷在内的全方位保护体系29(二)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30(三)完善相关配套设施311
设立投资者教育机构312
可以考虑设立投资者咨询和仲裁调处组织31(四)加强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自身监管和风险控制32(五)完善赔偿机制,逐步扩大保护范围321
扩大保护范围322
保护和惩罚相结合33四
总结34引言刘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北京100032)摘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内容,也是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
国际上,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已经有30多年的运行经验,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本文从法律框架、组织模式、资金来源、赔偿机制、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