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1.目的为规范车辆公告产品的扩展、变更,优化车辆公告产品数据库管理,制定本条件
注:扩展是指某一型号车辆产品,增加或减少某些配置(或参数),但不改变该车辆产品的基本特征,继续沿用该产品型号
变更是指某一型号车辆产品,替代某些配置(或改变某些参数),但不改变该车辆产品的基本特征,继续沿用该产品型号
本技术条件把变更作为扩展的一个特例,因此对产品扩展的要求同样适用于产品变更
2.适用范围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的车辆产品
3.引用标准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GB/T3730
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17350-1998《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GB/T5359
1—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技术术语车辆类型》;GB/T5375—199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JB/T8405-2001《农用运输车型式检验规则》;JB/T10197-2000《三轮农用运输车型号编制规则》;JB/T7735-1995《四轮农用运输车型号编制规则》
注: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定义按GB/T17350-1998《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
厢式货车类别按GB/T17350-1998《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
4.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原则4
1M类载客汽车4
1M1类同一型号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制造者(生产企业),注:同一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或非独立法人生产企业尽管在不同的生产地点,也认为制造者(生产企业)相同
产品的商标及名称,车身型式,例如:普通乘用车、后仓门式乘用车、两门式乘用车、篷式乘用车、旅行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等,注:车身型式无差别是指车身的结构、外形和尺寸无明显的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前后防撞杆、顶置行李架、外挂式备胎、进气隔